盐城晚报讯 2022年3月,某劳务公司与某建设公司签订分项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结束后,建设公司支付了20万元工程款后,剩余5万元款项一直未支付。劳务公司将建设公司诉至大丰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工程款,承担相应利息,并申请冻结建设公司银行账户内5万元存款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
看似标的额不大的“小”案件,却关乎企业切身利益。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多次与当事双方联系沟通,使双方同意进行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细致地为双方释法明理,从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深入浅出地剖析利弊关系,帮助企业全面算清“法律账、信誉账、经济账”。
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当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自愿放弃利息,被告当场支付剩余工程款,法院依法解除对被告的财产保全措施。
“法官,这场调解我们都服气!”近日,握手言和的原、被告再次来到法院,给法官送上联名感谢信。朱瑞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