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讯 近日,亭湖法院妥善化解一起因消费者网购“病猫”而引发的买卖合同案。
王某通过某交易平台购买了一只宠物猫,但购买后不久,宠物猫便因猫瘟而去世。之后,王某多次向商家索要赔偿,但商家均予以拒绝。在沟通无果后,王某遂诉至法院。
亭湖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情,并耐心释法明理。同时,法官主动到宠物医院向医师了解涉案宠物猫相关情况。经宠物医院诊断,王某购买的宠物猫在交付后短时间内死亡,说明该宠物有较大可能在出售时已患病。结合案件调查情况,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向双方阐明利害关系。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妥善化解。
法官提醒,随着“宠物经济”不断升温,宠物消费纠纷也越来越多。由于宠物买卖属于活体交易,往往缺乏明确、规范的质量标准,导致宠物售卖可能存在诸多“套路”。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时应尽量选择有营业资质、信誉良好的宠物店铺,切实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龚成浩 刘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