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职工文苑
2024年09月24日

心中的明灯

□袁卫东

1986年的8月,正是流火的季节,刚刚初中毕业,已经年满15周岁的我,经舅舅介绍,被送到离家40公里的一个镇农机厂学车床工手艺。

到了厂里,我被安排到了金工车间,这里面基本都是车、钳、刨、钻的工种,都是与铁器打交道的活儿。我被车间的王主任带到了一位身高1米8左右,皮肤黝黑,浓眉大眼的男人面前,他姓高,也就是我人生正儿八经拜师学艺的第一任师傅。

高师傅是这个镇上的本地人,他才26岁,结婚也就一年多,孩子刚出生。高师傅18岁进了这个厂,算是老工人了。听他说,厂子的效益不太好,与他同批进厂的人,大多数已经调到其他单位或是去苏南打工了。而他之所以没走,一是自己家就在厂子附近,上下班方便,不用租房,开支少;二是孩子还小,需要他一起照顾,不能走得太远。他对我说:“咱也没考上大学,现在就靠手艺吃饭,没有更高的追求,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知足了”。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不太理解他说的这些话,只能是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不过,我当时心里却有点嘲笑他“是一个不求上进的人”。直到后来我自己为人父母时,才真正地理解了他“平凡人生也欢乐”的平和心态与那份超然。

别看高师傅人高马大,却是一个羞涩寡言之人。上班时间,除了工作要求或技术上的讲解,他很少和我说话。对我学或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也从来不会训斥我。慢慢地,我也习惯了他的善良宽容和无声的威严。

农机厂有30人左右,主要生产农用工具和阀门配件,生产最多的就是一些铸铁件螺纹圈之类的东西,制作工艺相对简单。因此,像我这样的新徒工,上手操作的机会也就比较多了。按照厂里的规定,加工配件时,带徒弟的班组允许新徒工(学徒期按6个月计算)有一定比例的免责报废率,而老师傅做坏了就得按件赔偿。个别班组出现这种情况时,总会把责任推在学徒身上,大家彼此心知肚明,从而避免了赔钱与处罚。在我学徒的第三个月里,有一天晚班,高师傅操作时车坏了两个产品,如果把这两个报废小产品算在我的头上,既没有别人知道,也可以避免被扣工钱。但下班时,高师傅却如实地填写了自己的产品报废单。当时,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我心里直嘀咕:“我这师傅是不是有点傻呢”?

第二天早上,在更衣室里,高师傅拍了拍我的肩膀,冲我笑了笑:“对我昨天的做法,是不是有点不理解啊?”接下来的几句话,真是让我既有些羞愧,更多的则是醍醐灌顶。他说:“犯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在错误中还要谋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做人还是实在一点好,否则会有贪小便宜吃大亏的时候。”

说实话,学手艺期间,我的悟性真是不咋样,师傅教我的很多技能,我总是学得囫囵吞枣,不得要领,但这段话,我却是牢牢地记在了心底,以至于在后来经历的参军工作、家庭生活的每一个阶段,我都会主动进行审视与对照。在之后的很多年,即使是走上有些实权的管理工作岗位,我也会一如既往地按照师傅的要求,坚决做到“不贪不沾,日稳夜安”,让自己“心底无私天地宽”。

时光荏苒,一晃38年过去了。当年师傅对我说过的这几句话,让我始终记忆犹新。他的为人师表,就好像一盏明灯,在我的心头永远点亮,伴随着我,走过人生的风风雨雨。

作者简介:射阳人,企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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