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讯 近日,在省法院统一调度下,市中院、射阳法院协助南京海事法院顺利执结一起码头租赁合同案,将射阳港千吨级码头交付给申请人,既保障了射阳港重大海工项目及时落地,又充分保障了被执行人权益,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盐城港射阳港区某公司与江苏某建材公司码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由射阳法院裁定移送南京海事法院审理。南京海事法院审理后判令江苏某建材公司迁离射阳港千吨级码头并将码头交付盐城港射阳港区某公司。判决生效后,江苏某建材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自动迁离并交付码头,盐城港射阳港区某公司遂向南京海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安全、稳妥做好清场迁离,此次执行报请省法院指导协调,南京海事法院、市中院、射阳法院开展交叉执行,形成执行合力。经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三家法院最终确定分类处理、分步执行的“两分”方案。
执行方案的思路是:一是将物品分两类处理,对适合折价处理的物品,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折算价格后,由申请人自行处理。其余物品、设备进行拆除运离码头后集中存放,由被执行人后期自行领取。二是对普通物品和大型设备分两步拆除,即先行拆除活动板房、集装箱、变电箱等,待专家评审详细论证后再拆除大型设备龙门吊。
为此,市中院、射阳法院积极帮助协调地方公安、消防、医疗、应急管理等部门,全程做好现场警戒及应急保障。
9月初,滞留码头的小型设备物资经过严格安全隐患排查后,全部分类处理完毕。另一方面,由于龙门吊拆除施工难度大、危险系数高,拆除方案在法院主导下,经过多次论证修改,并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后,最终得以明确。
之后,南京海事法院、市中院、射阳法院三家法院30余名干警齐聚码头开展执行。在公证人员全程公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下,龙门吊拆除、转运施工迅速有序展开。经过3天紧锣密鼓的作业,龙门吊最终被安全拆卸并运离码头。至此,强制执行全部结束,码头顺利交付给申请方,为下一步项目实施扫除了障碍。
陈添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