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相关人员:
鉴于目前存在部分人员宕欠公款的情况,为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国家和集体资产安全完整,特发布本清缴公告。
一、清缴范围
凡在盐城市解放路实验学校有宕欠公款行为的个人或单位(见附表)。
二、清缴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三、清缴要求
1.欠款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向相关部门申报欠款情况,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
2.按照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归还所欠公款。
3.对逾期未清缴或故意隐瞒欠款情况的,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向有关部门移送或追究法律责任等。
四、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或需要咨询相关事宜,请联系胡勤,联系电话:15951551098。
望广大欠款人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及时清缴宕欠公款,共同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盐城市解放路实验学校
2024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