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德龙 戴辰烨
为进一步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滨海检察院积极探索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试点工作,创新多方联动多元化解机制,从源头上解决了群众关切的揪心事,在社会矛盾治理中发挥“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双重作用。
主要做法
强化沟通、完善机制,共绘争议化解“同心圆”。滨海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意见》,滨海县委政法委牵头建立跨部门沟通、“专家门诊”、职业培训、执法评比等4项工作制度。滨海县人民检察院发挥试点探索作用,挂牌设立“滨海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中心”,与县法院、县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衔接办法》,进一步畅通信息共享、案件通报、线索移送、联合化解等工作渠道。
找准定位、依法履职,拓展争议化解“新路径”。滨海检察院坚持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优势,综合运用公益诉讼、监督纠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以点带面、提升效能,实现争议化解“加速度”。滨海检察院在重点领域主动和行政机关负责人沟通,交流案情,研判争议点,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靠前指挥,拉近行政机关与群众的心理距离。同时该院以个案办理推动诉源治理,对联合化解争议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履职,依法行政。
改革成效
2023年以来,滨海检察院参与处理各类行政争议化解案件34件。试点做法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宣传推广,市委政法委召开试点工作现场会,在全市总结推广该院取得的改革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