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政法·广告
2024年06月13日

“走,收麦子去!”

建湖法院巧执行促和解

建湖法院执行现场。 施慧 摄

□施慧 严杨

“老曹,上次和你说的方案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哎,法官,就按您说的办吧!”

“行,那我们收麦子去!”

机声隆隆,烈日炎炎,数台收割机正热火朝天地工作着——这不是普通的收麦现场,而是建湖法院的一次执行行动。

张某与曹某系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曹某一直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人张某向法官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曹某在阜宁县某村承包农田380余亩,希望对其进行查封。

考虑到被执行财产的特殊性,为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小麦被抢收转移,执行法官当即组织干警前往财产所在地查看情况。

到达执行现场,麦香扑面而来。

执行法官立即联系村干部确定执行收割麦田的具体区域,依法对麦田进行公告查封。

考虑到被执行人家庭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利用端午节假期双方的空闲时间,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最终,双方一致同意在本次小麦收获后先行支付15万元,剩余6万元于秋季收稻后支付完毕。至此,该起案件得到圆满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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