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张女士问:本人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已经还清。请问还可以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管理部主任童爱华回答:不可以办理。根据盐房金管〔2022〕5号文第十条规定商转公条件:(一)2、申请人夫妻双方未享受过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异地公积金贷款)。
市民张先生问:本人全款购买了住房,购房合同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请问是否可以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童爱华答: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以家庭为单位名下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税务部门监制的购房发票或税收缴款书(契税)、提取人身份证、绑定银行卡、结婚证至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
市民李先生问:本人在上海缴存住房公积金,现在想回老家购置一套住房,请问是否可以使用上海的住房公积金在盐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童爱华答:在本市域内购买住房的,符合贷款条件可以提出申请。异地缴存本地贷款的条件:以家庭为单位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贷款)已结清;异地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时间满半年且近期按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中间无断交、补缴);借款人信用良好;除正常规定的担保方式外,还需提供第三方担保人(应当为在盐城本市有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的第三方单位缴存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