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讯 近日,盐城经开区检察院以“检察监督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抓手,强化大数据赋能,开展“涉企破产案件”专项类案监督活动。
该院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对涉企破产案件进行数据抓取,发现今年7、8月份,共有39家民营企业因“欠税长期不还,且资产不足以清偿税款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被区税务机关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其中3家企业收到法院通知后,主动补缴应缴税款及利息,破产清算申请被撤回,剩余36家企业被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依法进行调查。
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主动履职,深化与法院、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协作,对36起涉企破产案件进行类案跟踪监督,保障正常经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协助清理问题“僵尸”企业,给市场主体“祛病”瘦身。
最终促成“有债权可以收回抵缴税款”或“享有国家科技创新政策扶持”的2家企业重整计划被批准,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且相关权利人未申请重整或和解的28家企业被宣告破产。剩余6家企业,因有其他债权债务关系,案件尚在进一步审理。
张素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