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讯 近日,盐都检察院联合盐都区交通警察大队开展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办理同堂培训活动,进一步规范醉酒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办理,依法准确惩治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加强检警共识。
活动中,检察官围绕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办案指引、不起诉案件指导意见,重点从刑事案件证据种类,分别介绍了检察机关关于证据的审查要求以及在办案过程中取证的重点,包括血液样本鉴定、送检、保存;讯问、询问内容以及规范执法应当注重的环节,并将典型案例作为鲜活的教材进行讲授,双方就办案中存在的难题展开讨论交流,进一步统一办案标准、尺度,形成执法司法共识。
杭洲 许恩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