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讯 近日,滨海检察院会同该县公安局签订《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工作衔接办法》,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起诉案件质量,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质化运行。
该《办法》对刑事案件办理提前介入的案件类型、介入方式、介入程序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为执法办案提供了规范性指导,有效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质化运行。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是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依托侦协办对遇到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定性分歧案件提前进行有效沟通,加强检警协作,形成办案合力,共同促进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提升,维护社会稳定,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
下一步,该院将不断细化侦协办工作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保障检警机关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在司法实践中充分发挥作用,做到监督更有力,配合更有效,协作更顺畅,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李亚林 叶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