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民生
2023年04月06日

公积金贷款结清后能否再次申请

市民黄先生问:我家有两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的住房,尚未还清,以前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已还清,现在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四套住房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管理部副主任童爱华回答:可以申请。以家庭为单位首次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新购房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提出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市民王女士问:本人2017年买房,当时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办理了组合贷款。现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了,之前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只使用了30万元,如果商业贷款银行同意,我可以把剩余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的20万元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童爱华答:不可以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要申请人夫妻双方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盐房金管〔2022〕5号文《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第十条规定:因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在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期间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申请人夫妻双方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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