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讯 国家统计局盐城调查队3月9日发布的价格调查数据显示:2月份,盐城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比1月份下跌0.2%,同比上涨2.5%,同比涨幅比1月份缩小0.5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4.7%,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3%;消费品价格同比上涨2.2%,服务项目价格同比上涨2.9%。
2月份计算盐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消费价格同比“五涨三跌”。其中: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上涨4.7%;衣着类上涨2.4%,居住类上涨2%,医疗保健类上涨9.7%,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3.6%,生活用品及服务类同比下跌0.2%,交通和通信类下跌0.8%。
据盐城国调队分析,从同比看,CPI同比涨幅比1月份缩小0.5个百分点,主要是今年和去年春节错月影响,对比基数较高,导致2月份同比涨幅有所缩小。其中:蔬菜价格从1月份的同比上涨7.6%扩大到2月份的同比上涨10.6%,影响CPI同比涨幅扩大0.08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从1月份的同比上涨10.2%缩小到2月份的同比上涨7%,影响CPI同比涨幅缩小0.06个百分点。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交通和通信类和教育文化和娱乐类由涨转跌,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从1月份的同比上涨0.5%转为2月份的同比下跌0.2%。
据测算,在2月份2.5%的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变动的翘尾影响约为1.3个百分点,新涨价影响为1.2个百分点。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同比上涨1.3%,涨幅比1月份缩小0.7个百分点。
虞华 陈曼青 记者 唐承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