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医卫
2022年12月15日

全力支持科学精准疫情防控

盐城医保出台八条最新举措

□记者 姜琰

12月13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采访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科学精准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助力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盐城市医疗保障支持科学精准疫情防控八条最新举措。

提前预付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资金。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执行和运营情况,对相关定点医疗机构预付的2个月医保资金,暂不列入2022年度清算范围;对运行确实困难的定点医疗机构,经申请同意后,可增拨1个月医保预付资金。落实将定点医疗机构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政策保障范围,进一步减轻参保患者、定点医疗机构垫资压力。

及时建立防疫药品耗材绿色采购通道。积极对接省招采部门,对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公布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中涉及的药品(医用耗材)实施绿色挂网通道,符合阳光挂网政策的,随报随挂,第一时间供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建立重点供应企业沟通联络机制,实时监测省平台采购供应情况,保障药品(医用耗材)及时配送到位。

全力做好新冠疫苗和接种费用保障。常态化做好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及时上解并足额预付新冠疫苗采购资金,及时高效结算费用,全力保障一线接种工作,助力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高效推进医保业务“不见面”线上办理。依托国家医保信息系统、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江苏医保云”App、本地政务服务平台(“我的盐城”App、“盐城医保”微信公众号、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网站)、12393医保服务热线、自助办理一体机等各级各类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实现所有医保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等“不见面”办理全覆盖。

深入开展医保业务“就近办”线下服务。充分应用医保“一图清”平台,引导医保业务“就近办”,依托“15分钟医保服务圈”经办体系,对辖区内参保对象进行认真梳理,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身患严重基础疾病的人员实行帮办、代办服务。梳理简化服务流程,加强基层服务网点培训,拓宽“全市通办”业务经办范围,同时通过电话办、传真办、邮寄办等多种方式办理业务,全力保障各类服务对象享受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

继续执行慢性病购药“长处方”政策。支持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参保患者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门诊慢性病开药量,有效减少参保群众到院就诊配药次数和往返频次。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经诊疗医生评估后,单次处方量可放宽至3个月,切实满足特殊人群基本用药需求。

积极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支持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程序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为患有常见病、慢性病复诊的参保病人提供临床路径清晰、技术规范明确、对诊治疾病具有实质性效果的门诊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与线下医疗服务执行相同的目录、医保支付类别和支付标准。及时做好与定点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结算及监督监管等工作。

适时延长零星医疗费用年终报销期限。2022年度零星医疗费用年终报销截止时间,由2023年3月底延长至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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