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倩/文 李泓儒/图
“请打开‘我的盐城’App,扫描‘场所码’才可进入。”如今,在市区各大公共场所,进门前先扫“场所码”已成为不少市民的习惯。“场所码”事关防疫大局,应设尽设、逢进必扫、逢扫必验,是每位市民都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规范。
为迅速推广应用“场所码”,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近日,我市研究制定并出台了《全市“场所码”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推广应用“场所码”,进一步提升社会面科学精准防控能力,切实筑牢全市疫情防控安全屏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据了解,《全市“场所码”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场所(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全面推广应用“场所码”,做到场所(单位)底数清、情况明,全市“场所码”注册全覆盖、扫码无死角、查验更规范,确保实现“三个到位、三个100%”,即所有场所(单位)“场所码”均申领张贴到位,注册使用率达100%;所有场所(单位)“场所码”关联标准地址到位,标准地址关联率达100%;所有场所(单位)进入人员扫码查验到位,进入人员扫码率达100%。
我市要求,各地要组织、指导、督促所有排查发现的场所(单位)于12月4日前完成“场所码”的注册申领工作,完整、准确填写场所名称、地址、所在辖区、场所类型等信息,精准关联二维码门牌标准地址,确保地址的规范性、唯一性。对有多个入口的商场、超市、酒店、写字楼等场所,实行“一门一码”,由场所负责人统一注册、统一命名;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场所,除入口处注册应用“场所码”外,内部有多个店面的,实行“一店一码”,由“点位长”统一注册、统一命名、统一管理。
各场所(单位)要将“场所码”打印并张贴在入口的醒目位置,在入口处安排专人负责查验,提醒督促进入的人员扫“场所码”,确保“逢进必扫、不漏一人”。
对无家人陪护且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小孩进入室内人员密集场所的,由场所(单位)入口管理人员代为申报。场所(单位)入口管理人员在查验中发现有扫码弹窗显示为正在落实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要及时制止,并通知社区工作人员到现场处置。
歌舞厅、浴室、电影院等室内密闭场所以及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对发现有扫码弹窗显示为正在落实“三天三检”外省来(返)盐人员的,要告知其不能进入,严格遵守“四个不得”。对农村地区举办家宴的,由举办家宴的户主向属地村(居)委会报备。
我市将强化“场所码”推广应用工作的督查通报。对属地、部门责任不落实的,由市县党委政府督查部门进行通报。对拒不执行扫码规定进入场所(单位)的人员,坚决依法依规查处。对屡次整改不力、拒不落实扫码工作的单位增挂“疫情防控不放心单位”牌。
除了加强“场所码”的推广和执行外,戴口罩也必不可少。科学佩戴口罩是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减少交叉感染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最简单、最方便、最经济的防控措施。为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全民防线,保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市各地已纷纷开展了全民戴口罩行动。
市疾控部门再次提醒大家,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把佩戴口罩当作一种义务和习惯,坚持“凡外出必戴口罩”。大家务必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如在流调过程中,发现因未规范佩戴口罩引起疫情传播严重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