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产经·广告
2022年08月03日

加强财政金融支持“三农”发展

我市出台“支农盐10条”

为加快农业农村发展、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助力乡村振兴,7月27日上午,市政府举办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对政策措施进行详细宣传解读。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支农盐10条”)。发布会现场,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作相关政策主发布,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盐城中心支行、市银保监分局职能处室负责同志分别宣传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

“支农盐10条”提出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对涉农贷款和普惠型涉农贷款单列信贷计划。全市土地出让收入从2022-2025年分别按5%、6%、8%、10%以上比例用于农业农村。提出2022年积极向省争取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以上,力争全市支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贷款余额超过500亿元,涉农贷款余额突破3500亿元;到2025年,力争全市支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贷款余额和涉农贷款余额分别达到1000亿元、4700亿元。

在重点举措方面,“支农盐10条”从推进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对金融需求的角度提出政策措施,主要包括支持粮食油料保供、支持生猪等“菜篮子”生产、支持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资金需求、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农产品品牌质量提升、支持涉农主体发展、支持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水平、支持打通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堵点、支持提升金融服务效能10条措施。

在组织保障方面,“支农盐10条”提出要强化统筹协调,建立盐城市财政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财政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活动;要开展考核评估,定期对全市金融机构进行考核监测,强化监测结果运用;要推动协作交流,开展农业农村重大项目银企对接活动,加大对优势特色农业项目、农村产业脱贫项目、龙头企业等支持力度。

“支农盐10条”体现了针对性和创造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以及勇当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使命担当,坚持先行先试,积极开展试点试验,力争成为全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财政金融支农经验典型。

据了解,我市是全省第一家出台落地政策的地级市。相关部门将持续开展调研调查、深入研究,走进基层进一步推广宣讲,力争出台更多的惠农利农的政策意见,真正让农村群体获得实惠,为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更大的力量。 记者 邱欣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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