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讯 近日,盐城经开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吴某等4人批准逮捕。
2018年11月至2021年6月期间,吴某等4人为牟取不法利益,帮助他人非法将外币兑换成人民币,涉案金额巨大。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通过释法说理,向吴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阐明宽严相济、认罪认罚从宽等相关刑事法律政策,引导吴某等人积极认罪悔罪,并主动退赃120万元。
在此基础上,该院依职权对吴某等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该院邀请听证员、办案民警、辩护律师进行变更强制措施“线上”听证。听证人员经认真磋商、积极评议,一致认为吴某等人自愿认罪认罚,诚恳悔罪,主动退赃,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同意该院的处理意见,依法将吴某等人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此次羁押必要性审查,是该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的体现,有效实现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严格落实最高检部署开展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的要求,彰显检察担当,传递司法温度。刘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