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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9日

红隼误撞玻璃 警民合力救助

救助的幼鸟。

盐城晚报讯 6月6日17时30分许,阜宁县公安局兴阜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江苏淮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地发现一只因撞上工地玻璃而飞不起来的幼鸟,不知如何处理。

接警后,兴阜派出所民警、辅警立即赶赴现场。在现场,民警查看幼鸟伤情,并未发现任何外伤,考虑到此鸟年幼,决定先将此鸟带回所里。在热心群众的帮助下,民警将该鸟小心翼翼地安置在纸箱内,随后线上请教一位野生动物教授,才得知此鸟名为红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当即决定送往阜宁县林牧渔业局进行进一步救助。

经阜宁县林牧渔业局的工作人员辨认,确定该鸟为红隼,又称红鹰、黄鹰、红鹞,是隼科的小型猛禽之一,主要以大型昆虫、鸟和小哺乳动物为食,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民警已将红隼移交至阜宁县林牧渔业局进行救助,待确认无碍后,将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在发现野生动物受伤后,要及时与林牧渔业局或警方取得联系,妥善处置并实施救助,切不可私自救治或盲目放生。

龚冉 晏爽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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