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是参保职工依法享有的重要社会保障待遇,直接关系生育职工的切身权益。当前,部分参保人员对生育津贴申领流程、提交材料等事项仍不够明晰。为进一步精简办事环节、便利群众办事,减少往返跑腿,小编对生育津贴申领流程进行了梳理汇总,手把手教您如何办理,让待遇享受更简单、更快捷。
一、申领方式
符合生育津贴发放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后,即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线上申领生育津贴。
二、申领流程
1.登录“江苏医保云”App;
2.依次点击“办事大厅”→“我要办”→“生育报销”;
3.选择“生育津贴支付”,按提示填报信息;
4.上传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生育登记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生育津贴发放
(一)企业女职工
1.发放至个人:完成上述申领流程后,在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登录江苏医保云App填写生育津贴发放个人相关信息,具体步骤:办事大厅→我要办→生育津贴发放个人→填写本人银行账号→确认提交。
2.发放至单位:若未在30个工作日内登录江苏医保云App填写个人银行账户等信息,生育津贴将按原渠道发放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职工结付。
(二)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
在江苏医保云App“生育报销”模块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并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统一按原发放渠道拨付。其中,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按照个人缴费基数与单位平均缴费基数的差额部分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剩余部分按规定返还财政;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生育津贴统一拨付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职工结付。
四、生育津贴查询
个人查询:江苏医保云App→我要查→生育津贴查询。
单位查询:登录江苏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查询→生育津贴信息查询。
五、其他情形
异地生育女职工、符合条件申领待遇的男职工,需携身份证或社保卡、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生育登记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等材料,至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办理时无需再提交《盐城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
温馨提示
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期间,请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完成生育信息登记,主动提供生育登记证明等相关材料,确保生育待遇便捷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