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阜大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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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车辆违停惹祸,谁担责? 2026年05月15日 盐阜大众报 03版 大众来信

□记者 程兰霞

共享车辆作为城市出行“毛细血管”的重要补充,本应方便市民短途出行。然而,在市区部分路段,共享车辆却因无序停放,从“便民神器”变成了夜间出行的“隐形杀手”。近期,韩先生、孙女士等多位市民相继遭遇因共享车辆违停、倒伏引发的“无妄之灾”,导致骨折受伤甚至手术治疗。面对高额的医疗费和“找不到主”的事故现场,伤者追问:这车是谁停的?应该谁来担责?

失控的“铁马”出行步步惊心

4月25日晚,市民韩先生骑电动车经过江苏医药职业学院西侧。由于视线不佳,他连人带车撞上了一辆随意停放在慢车道上的共享电动车。巨大的冲击力导致其肩胛骨严重错位,当即被送医接受手术治疗。目前,韩先生已花费近2万元手术及住院费,体内植入的钢板1年后还需二次手术取出。韩先生的诉求很明确,这损失该谁赔?是那个图方便随手停车的“骑手”,还是那个收了调度费却没尽到管理责任的车企?

近日,市民陈先生同样在非机动车道撞上了一辆违停的共享电动车。幸运的是,人无大碍,仅蹭破点皮。但随行的吴女士却被吓得不轻。这种本可以避免的“路障”,正在成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主要心理阴影。

如果说骑车撞上是“肉包铁”的较量,那么步行摔倒则是“飞来横祸”。今年年初,市民孙女士晚间步行时,被一辆倒伏在人行道上的共享自行车绊倒。双膝皮破血流,双手撑地导致手掌严重挫伤。面对这辆倒在地上的共享自行车,孙女士只能自认倒霉。

连日来,记者对市区多条主干道及高校周边进行了深度走访,发现共享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触目惊心。在解放南路与海洋路交界处东北角大有镜楼下,问题尤为突出。每晚这里便成了共享车辆的“集散地”。“宜骑行”“小鱼出行”“青桔”“美团”等品牌车辆数以百计,不仅将人行道堵得水泄不通,甚至有少量车辆直接“横尸”在机动车道上,存在安全隐患。

“施工现场、绿化带内、盲道上、大马路中央,乱停乱放的共享车辆随处可见。”韩先生反映,在府西路,一辆共享电动车直接停在了路面上;在福裕路北侧绿化带,一辆黄色美团电动车孤零零倒伏在草丛中,泥渍斑驳;在财富港,一辆共享单车甚至倒伏在盲道上,完全无视残障人士的通行权。

记者夜间实地走访发现,在照明不足的情况下,这些违规停放的车辆如同一个个“暗雷”。过往非机动车为避让违停车辆,不得不骑入机动车道,与飞速行驶的汽车抢道,“车难行、人遇险”的双重困局在日日上演。

这笔账到底该怎么算?

面对街头随处可见的违停共享车辆以及由此引发的伤害事件,责任划分绝不能是“糊涂账”。江苏联盛(盐城)事务所律师朱怀君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盐城本地司法实践,对此进行了详细法律分析。

针对共享车辆违停导致的伤害事故,责任划分应遵循以下原则。违停骑行者,直接侵权,须主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非机动车须在规定地点停放。若用户将车辆丢弃在机动车道、盲道等妨碍通行处,造成他人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骑行者作为直接侵权人,须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在韩先生案例中,若能锁定最后一名骑行者,其须对伤者负责。

共享车企(车企不管收不收费,都要承担安全责任)扛安全责。企业不能以“收取调度费”推卸管理义务。参照2024年江西金溪县共享电单车致死案等判例,法院认定:若车辆因断电或违停处于“失管”状态,车企通过GPS系统应当明知;若违停至事故间隔数小时甚至过夜,车企未及时清理,即构成“怠于履行管理义务”,参考司法实践被判承担10至30%赔偿责任,并在不超过15%的份额内承担补充责任。

受害者维权,抓两头策略。受害者可告实际使用人,但要面临查询手续繁琐的困难;告运营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8条,共享车企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负有及时排除障碍的安全保障义务,此路径更高效。

其他可能责任方。正常行驶方若未尽观察义务,可能承担主要责任(如70%);小区内违停的,物业若未制止,参考司法实践可能承担5至20%责任。

综上,共享车辆违停惹祸并非“糊涂账”,骑行者主责,车企因管理过错连带担责,受害者应重点追究车企责任,以提高赔偿效率和可行性。

谁来管?怎么管?

“小鱼出行”运维人员小季晚间在财富港收车时告诉记者,共享车辆遭人为损坏的情况时有发生,包括暴力乱扔,甚至被抛入河中。借助这些车辆自带的扫码定位功能,相关破坏者都已被找到并受到相应处罚。小季表示,不规范停车是他们日常面对的主要问题,他呼吁市民朋友们能够共同爱护、善待共享车辆。

盐城公共自行车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道出了管理困境与应对之策。据介绍,永安公共自行车采用带桩管理模式,借车卡每日不限次数使用,两小时内免费,超时按每小时1元计费。针对车辆损毁与丢失问题,中心制定了明确的赔偿机制:遗失车辆需照价赔偿1200元;因使用不当导致车架、车轮断裂或变形,需按实际损失赔偿。这套制度虽为规范使用设立了红线,但如何让市民更加便捷、规范地使用共享车辆,需从‌技术优化、管理协同、用户引导、政策保障‌4方面协同发力。

面对频发的事故和群众的呼声,我市相关主管部门已关注到共享车辆乱停乱放问题,近期已密集约谈9家共享车辆运营企业,要求其增加运维人员,落实重点区域巡查责任,严禁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但在实际执行中,面对动辄数百辆的夜间潮汐式堆积,企业运维力量往往捉襟见肘。实际上,在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盐城市停车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停车管理的综合协调都有规定分工。

共享车辆为广大市民的出行带来了极大便利,但在享受这份便捷的同时,我们也呼吁大家文明出行、规范停放,不随意占道、不乱停乱放,共同维护城市秩序。同时,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发挥管理与引导作用,完善停放设施,加强巡查整治,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只有多方携手、共治共享,才能让共享车辆更好地服务市民,真正成为城市文明出行的亮丽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