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阜大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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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车辆被恶意破坏、无序停放何时休? 2025年11月21日 盐阜大众报 03版 大众来信

□记者 程兰霞

近日,市区共享车辆被粗暴占用、恶意破坏及无序停放等问题频发,引发市民广泛担忧。在城西南路段,数辆共享电动车沦为施工现场“临时护栏”,车身沾满泥污;绿化带内、河道中,被肆意丢弃、损毁的车辆屡见不鲜。同时,校园周边夜间乱停乱放现象严重,挤占人行道、机动车道,形成安全隐患。警方指出,恶意损毁共享车辆属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如何守护好这些“城市伙伴”,已成为考验市民素质与城市管理能力的一道现实难题。

共享车辆被占用、破坏

11月初,城西南路段施工现场,几辆共享车辆横七竖八地倒在砖石泥污中。车身沾满泥浆,车轮与破碎的砖块纠缠。目睹此景的市民王先生难掩愤慨:“这些本应穿梭于城市脉络的共享车辆,被当成‘临时护栏’,施工队倒是‘就地取材’了。可这是公共资源啊,既浪费又野蛮。”王先生认为,这种粗暴做法不仅加速车辆损毁,更暴露施工管理的低效与不规范,损毁共享车辆应该受到处罚。

类似的场景在市区并不鲜见。11月10日晚,日月路西侧绿化带中,一辆蓝色哈啰电动车孤零零地倒伏在草丛中,泥渍斑驳。散步的张先生摇头叹息:“这已是常态了!上周还有三辆共享单车像叠罗汉一般压着草坪,草坪都压坏了。我觉得这些人就是故意搞破坏,明明有停车点,却将车扔到绿化带里面,真让人看不下去。”随意弃置的车辆,不仅压坏绿植,更在城市景观中划出一道道刺眼的“伤痕”。

比无序停放更令人痛心的,是恶意破坏。10月底,汪女士目睹一男子猛踹共享自行车:“他像发疯一样,连踹十几脚,车筐都变形了。”这一幕,与热心读者吴女士记忆中的画面重叠——一名男子奋力将共享自行车扔进河中。“车子沉下去时,我立刻报了警。”这些极端案例让共享单车从便捷的“出行伙伴”沦为个别人的“泄愤工具”。

面对愈演愈烈的乱象,盐城公共自行车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道出了管理困境与应对之策。据介绍,永安公共自行车采用带桩管理模式,借车卡每日不限次数使用,两小时内免费,超时按每小时1元计费。针对车辆损毁与丢失问题,中心制定了明确的赔偿机制:遗失车辆需照价赔偿1200元;因使用不当导致车架、车轮断裂或变形,需按实际损失赔偿。这套制度虽为规范使用设立了红线,但如何让文明用车内化为市民的自觉行动,依然是城市管理者亟待破解的一道难题。

无序停放影响出行安全

近日,本报接到多位市民反映,市区部分路段共享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不仅影响市容环境,更存在安全隐患。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海洋路校区东门的解放南路与西门的夏桥路,成为问题尤为突出的区域。特别是夜间,无序停放现象频发,已引发周边居民及在校师生的广泛担忧。

据读者吴女士、周先生等人描述,每天晚间九点以后,该区域夏桥路两侧便聚集了大量共享电动车,品牌包括“宜骑行”“小鱼出行”“青桔”“美团”等,数量估计数百辆。这些车辆不仅占满人行道,更有甚者直接停放在机动车道上,导致半幅路面被占用,道路通行能力大幅下降。同样,在解放南路等路段,也存在类似乱停乱放现象,给行人正常通行带来极大不便。

记者连续多日夜间实地走访发现,解放南路存在明显的共享车辆乱停乱放现象,部分车辆甚至直接倒伏在人行道上。与此同时,夏桥路已成为共享车辆无序停放的“重灾区”,大量车辆被随意停放在学校门口周边区域,更有甚者直接横置于机动车流之中,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在夜间照明不足的情况下,此类违规停放行为进一步增加了行车风险,对道路安全构成威胁。

周先生认为,共享车辆的无序停放不仅威胁机动车行驶安全,也对取车学生构成潜在风险。作为共享电动车的主要使用群体,学生们夜间取车时常需穿梭于机动车道,人车混行,轨迹交叉,极易发生碰擦,形成“车难行、人遇险”的双重困局。这种混乱的停车秩序,严重影响了夜间车辆与行人的正常通行。

针对这一现象,周先生等热心市民呼吁,相关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此类乱象背后的安全隐患,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共享车辆的停放秩序。他们建议可考虑设置指定停车区域、加强晚间巡查管理、对企业运营行为提出明确要求等多管齐下的治理手段,以恢复道路原有功能,还路于民,切实保障市民与学生出行的便捷与安全。

损毁共享车辆涉嫌违法

“小鱼出行”运维人员小季晚间在财富港收车时告诉记者,共享车辆遭人为损坏的情况时有发生,包括暴力乱扔,甚至被抛入河中。不过,借助这些车辆自带的扫码定位功能,相关破坏者都已被找到并受到相应处罚。小季表示,不规范停车更是他们日常面对的主要问题,他呼吁市民朋友们能够共同爱护、善待车辆。

那么,恶意损毁共享车辆是否违法?盐城警方明确指出,此类行为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盗窃车辆或零部件,恶意损毁如撬砸、焚烧车辆或破坏二维码,私自上锁占用车辆,为发泄情绪故意丢弃车辆至河道等隐蔽位置,以及在车身粘贴诈骗二维码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将对相关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等处罚。警方重申,共享车辆属于公共服务资源,绝非个人“泄愤工具”。任何故意损毁行为都将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企图通过违法行为博取关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警方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使用共享车辆时应做到文明出行、规范停放、爱护车辆。如发现破坏、盗窃共享车辆等行为,可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希望市民朋友共同珍惜社会资源,善待每一辆共享车辆,共建良好城市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