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姚象天 施慧)“多亏法官一次次耐心调解,帮我们找到了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近日,建湖法院高作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引发的纠纷,有力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蔡某在被告盐城某回收公司出售废旧物品时,不慎被工作人员黄某切割钢筋的废料反弹导致其左眼受伤。经诊断,蔡某左眼眼球破裂,构成七级伤残。因双方当事人对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蔡某遂诉至法院。
收案后,为妥善化解纠纷,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分别向双方做思想工作。一方面,法官对原告的情绪进行安抚,对其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表示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引导被告换位思考,理解原告受伤的痛苦和误工造成的经济困难,并从法律角度向其释明作为场所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盐城某回收公司当庭一次性赔偿原告蔡某各项损失12万元,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