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莺 陈思聪)近日,亭湖区人民法院仅用20天高效调处一起标的额60万元的商标侵权纠纷,既有力维护了企业创新成果,也纾解了被告履行压力,切实彰显了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被告张某某长期仿冒原告公司缝纫机械产品商标,并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销售该侵权商品,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之后,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60万元。初次调解时,双方当事人情绪激烈,原告坚持高额索赔,被告则以“不知情、获利少”为由拒绝赔偿。
面对僵局,该院工作人员耐心向被告逐条解析《商标法》相关规定,并阐明仿冒行为对企业创新生态的破坏性。同时,引导原告换位思考,让其充分考虑被告经营实际困难的现状。最终,被告当场签署承诺书,并同意分期支付原告15万余元赔偿款。至此,案件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