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阜大众报

08

盐城市财政局 2024年“财政宣传月”政策解读(下) 2024年09月26日 盐阜大众报 08版 专版

财政惠学政策

1.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困难补助:寄宿生每生每年小学1250元、初中150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城乡低保家庭每生每年小学1500元、初中2000元。

2.普通高中学生补助: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2000元/人·年。

3.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1—3年级在校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2200元/人·年。

4.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1—2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1200元/人·年。

5.对中等职业学校所有1—2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的12%)以及中职三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2000元/人·年。

6.残疾大学生免学费:免除省属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和研究生残疾大学生学费。资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最高8000元/人·年、研究生最高12000元/人·年。

7.国家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政策依据:

《江苏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方案》(苏工信综合〔2024〕98号)、《江苏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2024年)》(苏财工贸〔2024〕55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江苏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苏财工贸〔2024〕88号)。

政策内容:

为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支持力度,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省财政厅、省工信厅采取“免企业申报”方式,对政策实施期内(2024年- 2026年)银行实际发放的用于企业设备购置的贷款所产生的利息支出给予贴息。

贴息对象

贴息对象为通过银行贷款进行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制造业企业,其新建或改扩建项目需在江苏省域内实施,包括创新载体建设项目、智改数转网联项目、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等项目。财政对于企业贷款用途中用于设备投资(含配套软件)的部分予以贴息。

贴息标准

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享受省级财政1个百分点贴息,同时设区市统筹再贴息1个百分点(享受中央贴息补助的项目市级不再重复贴息)。

单个项目年度省市两级贴息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同一企业多个项目符合贴息条件的,按项目分别测算,但单个企业年度省市两级贴息资金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同一笔贷款年度内获得的各级财政贴息总额不超过贷款利息支付总额。同一笔贷款已获得省级其他领域贴息的,不重复贴息。

贴息拨付方式

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与银行实行“先预拨后清算”,省和设区市财政、工信对合作银行贴息贷款发放情况进行统计测算,将贴息资金分期预拨至各合作银行,贴息政策到期后,根据“贴息平台”数据并结合银行申请文件统一清算。合作银行在发放项目贴息贷款时,与企业在贷款合同中约定,企业在享受财政贴息政策期间,按照扣减财政2个百分点贴息后的利率进行实际付息,无需企业垫付资金。

贴息项目贷款办理方式

企业登录“数字工信”系统“项目贷款需求采集”模块,据实填报项目贷款需求信息。“数字工信”系统对企业成立时间、项目实施地、设备投资等条件进行自动筛选后,将符合要求的项目贷款需求信息通过“贴息平台”实时推送至合作银行。合作银行做好银企对接。

现有合作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宁波银行、江苏银行、广发银行、上海银行、南京银行、北京银行、苏州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杭州银行、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扶持政策

政策依据:

《关于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意见》(盐发〔2022〕11号)、《关于印发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配套文件的通知》(盐办字〔2022〕44号)。

政策内容:

推进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培育一批有核心服务产品、成长性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纳入市高新技术和服务业重点领域龙头企业培育库,争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对认定为省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的奖补10万元,对获评中国驰名商标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奖补50万元,对成功上市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按上市奖励规定给予专项奖补。

支持小微企业快速成长

落实财税、融资担保、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公共服务等方面对小微企业的支持政策,对个人创办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给予其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并按规定享受贴息。

推进全市人才载体建设

建设高水平高校打造人才核心载体

支持省内外高校在盐建立分校、研究生院、产教综合体,提升全市高校建设整体水平。高校院所来盐建立分校、分支机构等重大合作项目,以“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充分发挥驻盐高校人才优势,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期间,新建校地合作产业技术创新平台10个以上。支持驻盐高校围绕盐城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加快推进学科专业建设,提升办学层次。获批省B类、C类重点学科的分别给予100万元/个、50万元/个的奖励;获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博士学位授权点,分别给予相关高校500万元、100万元奖励;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按照50万元/个给予奖励。

集聚高层次人才突破高能级科创平台

面向国家科技创新关键节点,面向我市未来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引进高层次人才来盐领衔创建高能级科创平台,打造区域科技创新策源地。“十四五”期间,每年组织实施应用基础研究项目10项以上,研发总投入不低于2亿元。新建符合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平台、开放式创新平台、创新实验室等科创载体

项目,按实际支出20%给予支持,每个单位年度最高1000万元,总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领建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的领军人才(团队),可优先推荐申报盐城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

依托高校院所科创资源布局新型研发机构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依托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创新需求,推动政府、园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统筹规划布局,每个产业重点技术领域新建或整合1-2家新型研发机构。加大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发展基地创新平台建设力度,聚焦高层次人才建设高水平载体,切实提升科技创新实力,夯实产业高质量发展基础。“十四五”期间,每年新建市级新型研发机构5家以上,招引科创人才团队5个以上,组织实施关键技术攻关项目50项以上,转化科技成果项目100项以上,孵化科技型企业10家以上。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引进人才除享受“黄海明珠人才计划”政策外,可优先推荐申报科研项目。

优化提升黄海明珠人才相关政策

重点支持产业骨干人才

围绕沿海高质量发展产才融合示范区建设,聚焦全市23条重点产业链,对通过“揭榜挂帅”等机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可直接列入“黄海明珠人才计划”。实施重点产业链企业“名校优生”计划,对年实际纳税达2000万元的重点产业链企业,次年给予每个企业一定数量的特殊人才引进推荐名额,不受毕业院校、年龄、职称限制,由用人单位推荐并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参照名校优生“汇盐行动”政策,给予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提高购房贷款额度等政策待遇。着眼解决青年人才后顾之忧,实施重点产业链企业青年科技人才托举行动,对年实际纳税达2000万元的重点产业链企业,可自主推荐2名在研发方面有较大贡献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享受子女择校入学、父母就医体检绿色通道等服务。

大力集聚绿色技术人才

围绕长三角绿色转型发展人才高地建设,加大节能环保、清洁能源、城乡绿色基础设施、城市绿色发展、湿地保护、生态农业等领域人才的引进力度。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开展绿色技术研发,在“黄海明珠人才计划”领军人才项目评审中,予以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人才计划和省“双创计划”“333工程”等人才项目。定期编制发布绿色技术紧缺专业人才目录,对我市企业新引进的绿色技术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租房补贴统一提高到1500元/月,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生活补贴分别提高到2000元/月、1500元/月。

实施百名菁英“强村行动”

着眼盐城乡村振兴长远大局和“三农”发展现实需求,引导广大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一线,每年择优遴选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和工商业主,到村务管理岗、兴农创业岗开展工作。对村务管理岗聘用对象,在保障薪酬待遇基础上,按照聘用岗位地点分类给予1500-3000元/月的生活补贴;对兴农创业岗聘用对象,根据项目评审结果,给予每个项目10-30万元的创业启动专项资助,并提供创业贷款、创业扶持等“一揽子”服务。

促进驻盐院校毕业生留盐就业创业

给予驻盐院校毕业生生活保障

鼓励驻盐院校毕业生留盐就业创业,对到我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就业或自主创业,并首次在盐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含技师班毕业生),发放人才绿卡,3年内分别给予1500元/月、1000元/月生活补贴,全日制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含技师班毕业生)3年内还可享受500元/月的留盐专项补贴。向毕业生发放盐城“旅游年卡”,一年内可免费游览市内公办景区。非盐城籍的3年内每年给予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

给予驻盐院校毕业生安居保障

持有人才绿卡在盐无住房的驻盐院校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含技师班毕业生),3年内分别享受800元/月、600元/月的租房补贴;留盐5年内在盐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的,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含技师班毕业生)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到我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就业或自主创业,并首次在盐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应届大专生(含高级工班毕业生),发放人才绿卡,留盐5年内在盐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享受购房补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含技师班毕业生)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放宽至2倍、1.5倍。申请购房补贴和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均需签署协议承诺在盐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给予创业补贴支持

为立志留盐创业的学生,开辟创业开办绿色通道,提供政策咨询、材料辅导、数据填报等全程免费帮办服务。驻盐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初次在盐创业并租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由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按企业实际支付创业场地租金的5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在盐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依法申报纳税并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1人及以上的,由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注:上述内容均为简化版政策内容,详细政策内容请咨询当地财政部门。

本期策划:吴 遥 曹志康

本期组稿:刘 昌 郑丽钦

编辑制作:王连杰 沈盐萍

没有上一篇了... ... 没有下一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