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阜大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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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法院阜城人民法庭 田间地头解纠纷 2023年07月12日 盐阜大众报 06版 法治

本报讯 (王正荣)近日,阜宁法院阜城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原告主动申请撤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村民王某承包了村里2.1亩土地,其承包地与同村村民黄某的土地相邻。王某向阜宁法院提起诉讼,反映自2020年以来,黄某多次阻碍其在承包地北边的唯一道路上通行(道路承包使用权归黄某所有),导致收割庄稼的机器无法进入承包地,经村组干部及当地派出所多次协调未果,遂诉请该院判令黄某不得妨碍其通行,并承担损失费10000元。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前往现场查明案件事实,同时邀请村组干部参与调解。经查,因王某擅自砍伐了黄某承包地上种植的一棵树苗,导致双方产生矛盾。

法官从情理、法理入手耐心劝导,希望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努力双方达成和解,黄某表示今后不再阻拦王某通行,王某亦对之前砍伐树苗的不当行为致歉,并当场申请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