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文轩)亭湖区日前下发《关于表彰2021年度全区耕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对2021年度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13个先进单位给予专项奖励,奖励总额达300万元,并对24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为充分调动全社会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亭湖区于2018年10月出台《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办法》。根据评价结果,对位列前3名的镇(园区、街道)依次给予100万元、60万元和4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位列前10名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别给予10万元的资金奖励。奖励资金从本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中筹措。主要用于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农田基础设施后期管护与修缮、土地整理、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耕地保护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