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不在我名下,你拿我没办法!”不少被执行人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试图把财产放到配偶名下以逃避执行。近日,亭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采取执行措施,成功执结该案。
2025年,徐某向杨某借款1万元,经多次催要仍不归还。杨某起诉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此后徐某依旧未履行,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亭湖法院向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但徐某仍拒不履行。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多轮查控,未发现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执行干警并未就此止步,而是继续深挖线索。经查询发现,徐某于2024年与汤某登记结婚,目前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核查,汤某名下银行账户有足额存款。法院遂依法对该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并向汤某送达冻结裁定书,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汤某在法定期限内未对冻结账户提出异议,法院依法扣划存款中属于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份额,并将全部款项发放给杨某,案件执行完毕。
姜龙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