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
2026年10月28日

候鸟飞回时 百亩碱蓬红

□王晓婷 张计玉 许鹏飞

生态好不好,动物先知道。

入秋以后的川水湾湿地,火红的碱蓬连片铺展,迁徙的候鸟陆续飞抵。前不久,更有观鸟爱好者在此观测到了大黄脚鹬,为我国首次。

这里位于东台市,是盐城黄海湿地世界自然遗产地的组成部分,曾因海岸侵蚀、围垦养殖、互花米草入侵等多种原因导致旱化严重。而如今,这里重新焕发生机,这得益于政府相关部门的攻坚克难,也离不开法院生态修复工程的积极推进。

一切还要从一起非法捕捞案件说起。

时间回到2021年5月,正值禁渔期,黄海海域的渔民们将渔船归港停泊,让海洋休养生息。然而,在夜幕降临后,高某等30余名渔民却抱着“没人发现就能捞一笔”的侥幸心理,驾驶渔船悄悄驶出港口,将国家明令禁止的绝户网狠狠撒进海里,一网又一网的鳗鱼苗被倒进船舱。

“你们有多少,我们收多少。”高某的微信对话框里弹出一则来自廖某的消息,高某迅速地回复:“好!”

一条黑色利益链条由此生成,高某等人非法捕捞,廖某夫妇打通跨省售卖渠道,低价收购、高价倒卖。短短十几天时间里,高某等人共非法捕捞鳗鱼苗达87624尾,涉案总价值至少537519元。在执法部门的全链条打击下,这条黑色产业链浮出水面。

2022年1月22日,东台市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等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告人廖某等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拘役不等刑期。该案中,捕捞端、收购端具有高度协同性,高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侵害了国家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按比例承担相应民事侵权责任,廖某夫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终,廖某夫妇积极赔偿,缴纳了生态损害赔偿金109.8万元。

“按照惯例,针对非法捕捞造成的近海渔业损失,‘增殖放流’是一种重要且常用的生态修复方式……”该案主审法官、东台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俊宏一边翻阅卷宗一边思索,目光停留在了“87624尾鳗鱼苗”处。

生态环境是一个整体,牵一发而动全身。8万余尾鱼苗数量大,造成的损失会像投入水中的石子般漾开层层涟漪,影响到生态链中的每一环。

“不仅仅是对海洋的影响。我们这里地处黄海湿地,是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飞关键区域,诸多濒危候鸟在这里栖息繁殖。非法捕捞破坏滨海湿地的生态平衡,减少了鸟类的食物来源,影响不可估量。”在审判团队商议修复方案时,张俊宏说出了心中的顾虑。

这笔生态赔偿金如何使用才能实现修复效果最大化?

无独有偶,同一年,市里针对湿地旱化、海岸线侵蚀等问题,开始实践“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理念,在川水湾地区启动了湿地保护修复项目,旨在提升植被覆盖面与底栖生物量,为鸟类提供丰富的食物来源和安全的栖息环境。

受这一项目启发,审判团队开始探索如何打破单一模式,拟定更贴合本地生态实际的修复方案。

经多方调研咨询、反复论证,“鱼苗增殖+碱蓬复绿+碳汇涵养”的一体化修复方案浮出水面:一方面,采购20余万尾半滑舌鳎鱼苗,在黄海海域进行增殖放流,直接补充修复受损的渔业资源与水域生态系统;另一方面,积极融入川水湾湿地修复工程大局,利用部分生态损害赔偿金分批种植碱蓬120余亩。

“碱蓬是一种非常适合在潮间带生长的植物,能让原本含盐量很高的滩涂加速变成适合生长其他植物的普通土壤。”东台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吴磊介绍道,“成片碱蓬还能吸引昆虫、螺、蟹等底栖生物,给鸟类提供丰富的美食,幼鸟亦能在大面积的碱蓬上休憩,有利于维持湿地生物多样性。”

新思路落地新实践。东台法院迅速组建专项小组,一场跨越几年的生态修复接力就此展开。

2023年8月,第一期50余亩碱蓬种植工程采用人工播撒种子结合移栽的方式拉开序幕,法院干警也参与其中,大家沿着提前布设好的标线,躬身将一株株嫩绿的碱蓬幼苗小心植入黄色沙土中,泛黄的地面晕开星星点点的绿意。

2024年4月,二期70余亩碱蓬补植落地;2个月后,修复项目顺利通过专家组正式验收……

一年又一年,耐盐的小生命在盐碱地里悄悄舒展根系,原本单薄的绿慢慢连成了片,在吸足盐分后于秋日绽放出最浓烈的红。当专项小组再次来到湿地之上时,成片红色已顺着岸线绵延开去。

“肉质茎叶饱满。”专项小组成员苏浩半蹲下身,掌心虚虚拢住几株顶着细碎红叶的碱蓬植株,仔细查看。张俊宏目光从滩涂这头扫向那头,点头笑道:“长势比预想中还要好。”

如今,滩涂上长出的这连片“红毯”,既稳固了滩涂水土、修复了湿地地貌,还吸引了黑嘴鸥、半蹼鹬、白琵鹭等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鸟类来此栖息,区域湿地碳汇能力得以增强。

“该案以后,我们在开展生态修复工作时,思路会从单纯的‘补损失’更加偏向如何系统性地‘建生态’。”东台法院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庭长张计玉介绍道,“尤其今年8月,《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对生态保护、修复的整体性、系统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给我们下一步的修复工作指明了方向。”

截至目前,关于该案的生态修复工作仍在继续,东台法院正与湿地研究院开展第三期修复项目论证,计划采用“稻—绿肥轮作”模式为鸟类等生物提供食物和栖息环境。此外,科研人员研学等相关收益也会投入到湿地生态修复中,以此实现长效、系统修复。

当潮声漫过滩涂的每一寸肌理,非法捕捞带走8万余尾鳗鱼苗后留下的生态缺口,在百亩火红的碱蓬中,在跨越数年的坚守中,长出了生生不息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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