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葛经纬)近日,亭湖区人民法院通过锁定并扣押一辆长期隐匿的宝马740Li轿车,促成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达成执行和解。
该案件源于一起消防设备及配件买卖合同纠纷。被执行人朱某某败诉后,一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28万元还款义务,而申请执行人公司资金流转出现困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朱某某名下登记有一辆宝马740Li轿车,价值50余万元,随即依法办理了查封登记。但朱某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拒不交代车辆去向,导致车辆查封一度沦为“纸上查封”。
为依法严厉打击恶意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日前,亭湖法院发布《关于责令被执行人限期交付被查封车辆的公告》,责令所有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在5日内将名下已被查封但未实际扣押的车辆主动交付法院处置,并明确告知逾期未交付且未书面报告理由的,将依法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公告发布后,该案被列为重点攻坚案件。执行干警结合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经过大数据研判和实地走访摸排,几经追踪,终于锁定了涉案车辆的具体停放位置。执行局第一时间制定扣押预案,组织干警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亮明身份,向车辆实际使用人送达扣押法律文书,出示查封裁定书和车辆登记档案,细致释明车辆已被司法查封、私自隐匿拒不交付将面临的法律后果。面对规范执法和确凿证据,车辆实际使用人主动配合交出车钥匙,涉案车辆顺利扣押到位。
车辆成功扣押后,朱某某切实感受到了执行的强大威慑,深刻认识到如果继续抗拒执行,车辆将直接进入评估拍卖程序,自己还将面临失信、限高、司法拘留等一系列惩戒措施。执行干警敏锐把握住这一关键窗口期,反复分别与双方沟通协调,释法析理。经过多轮协商,当事人最终达成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并由朱某某的朋友张某提供执行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