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2026年08月31日

企业自查自纠或可免罚

盐城海关上半年受理主动披露申请19件

本报讯 (通讯员 蒋兴阳 记者 蔡冰清)“心里踏实多了。”近日,在盐城海关办事大厅,某企业负责人收到海关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后,神情明显轻松。此前,该企业通过“互联网+海关”平台向盐城海关主动披露加工贸易手册单耗申报错误。经审核,该企业符合主动披露条件,海关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我们在自查时发现手册单耗申报有误,主动向海关报告并配合工作,最终没有被处罚。”该企业负责人说,“以后我们也会强化内部培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这是盐城海关落实主动披露政策的一个缩影。记者在盐城海关业务现场看到,线上申报专岗关员正逐条审核企业申请,系统实时流转受理、审核、反馈等环节。今年上半年,盐城海关受理企业主动披露申请19件。

主动披露是海关鼓励企业自查自纠的一项容错机制。企业在海关发现前主动、如实报告违规行为并配合整改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此次企业适用的政策依据是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94号。该公告自2025年10月11日起施行至2027年6月30日,将涉税违规行为及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行为的免罚时限由6个月放宽至1年,删除了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行为免罚的时间和金额限制条件,优化了检验检疫领域免罚情形。政策调整后,更多企业有机会通过主动披露纠错,合规成本进一步降低。

据悉,为方便企业办理,盐城海关推广“互联网+海关”线上申报,安排专人专岗受理、快审快办,压缩受理、审核、反馈全流程办理时限。同时,积极开展“关长送政策上门”和“我进企业换角色”活动,围绕日常申报易错点、风险薄弱点进行面对面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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