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 睿
海洋经济在盐城区域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是推动地方经济增长与产业升级的关键力量。2026年我市出台《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6—2028年)》,将“科技创新能级提升”作为核心抓手。科技创新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一直是经济学研究的重点议题,海洋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同样遵循科技创新驱动的一般规律。
科技创新驱动
海洋经济发展的内在机制
科技创新与海洋经济发展具有双向互动关系。一方面,科技创新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动力支持,技术进步拓展了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深度与广度,催生了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另一方面,海洋经济发展对科技创新形成反哺,现实需求牵引技术攻关方向,产业利润为研发投入提供资金来源,应用场景为技术迭代提供试验平台,形成“需求牵引—技术突破—产业升级”良性循环。这一互动逻辑在盐城实践中得到充分印证。在海洋新能源领域,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倒逼大兆瓦风机、柔性直流海缆等技术突破;而技术突破又进一步降低开发成本,拓展可开发海域范围。
技术赋能是科技创新驱动海洋经济发展的核心机制。一是提高海洋资源勘探开发能力。人类对海洋资源的认识不断深化,能够发现和开发更多海洋资源。二是提高海洋生产效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显著降低单位产出的资源消耗和成本。三是催生新的海洋产业。如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可再生能源等新兴产业,都是在海洋科技创新推动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科技创新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核心动力。传统海洋产业普遍存在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不高、资源消耗大等问题,通过应用现代高新技术,提高其技术水平和附加值;科技创新能够促进海洋产业融合发展,打破传统产业边界,促进不同产业之间的渗透和融合,形成新的产业形态和商业模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创新能够改变资源的相对价格和利用方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一是提高海洋资源利用效率,使同样资源投入能够获得更多产出。二是促进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制定更科学的开发规划。三是引导资本、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从低效率领域向高效率领域流动。
科技创新是推动海洋经济绿色发展的关键支撑,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科技创新能够开发和推广清洁生产技术、污染治理技术,减少海洋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科技创新能够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提供技术支持,提高生态保护修复效果和效率;科技创新能够开发海洋可再生能源技术、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蓝碳技术等,为海洋经济低碳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科技创新与海洋经济发展并非自动耦合,两者存在非线性相关。海洋经济的系统性决定了科技创新驱动不能仅靠单一领域突破,更需通过制度设计打通二者之间的传导通道,构建“技术—产业—制度”三位一体创新生态系统。技术创新是驱动力,产业创新是落脚点,制度创新是保障条件,三者相互支撑、协同演进。
科技创新驱动
海洋经济发展的路径分析
技术攻关路径。盐城围绕海洋产业发展需求,形成“需求导向—集中攻关—成果转化”的技术攻关路径。一是明确技术攻关重点方向,制定海洋产业攻关清单,聚焦重点领域集中力量进行突破。二是创新技术攻关组织模式,鼓励行业骨干企业牵头,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创新联合体。三是加强海洋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在关注应用技术研发的同时,高度重视基础研究,为海洋技术创新提供源头供给。
产业升级路径。技术突破的价值最终要通过产业升级来实现。一是传统产业焕新升级。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等传统产业,提高产业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二是新兴产业培优塑强。聚焦海洋新能源、工程装备、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海洋新兴产业集群。三是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加快发展海洋金融、海洋旅游、海洋信息服务等现代海洋服务业,推动数字技术与海洋经济深度融合。
平台建设路径。创新平台是连接科技与产业的桥梁。一是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海洋创新平台在盐落地,重点推进江苏沿海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中心、海上风电技术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二是建设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为科技成果的中试放大提供场地、设备和技术服务。三是完善海洋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发展科技咨询、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服务业,推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等资源开放共享。
人才集聚路径。作为海洋经济发展的“软实力”,人才是科技创新的第一资源。一是加强海洋人才培养。推动本地高校增设海洋技术、海工装备、海洋药学专业,建设新兴交叉学科,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二是加大引才聚才力度,优先引进产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围绕“蓝色粮仓”、培养海洋新质生产力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三是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打造“近悦远来、此心归盐”的一流发展环境,推动人才与产业深度对接,让人才“进得来、留得下、干得好、有尊严”。
生态保护路径。实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格海洋生态空间管控,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制度;加强海洋污染防治,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海,改善海洋环境质量;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保护滨海湿地、河口、海湾等重要生态系统,提高海洋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实现海洋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
(作者为盐城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本文为市社科基金项目“科技创新驱动盐城海洋经济发展的机制、路径与政策保障研究”〈26skA119〉阶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