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做好立法规划计划编制工作,根据《盐城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现向全市公开征集市人大常委会2027—2031年立法规划及2027年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一切国家机关、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均可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应当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在盐城考察时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全市“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围绕“国际湿地、沿海绿城、江淮门户”城市定位和“向海图强、向绿而兴、向新转型”发展路径,聚焦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体现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的功能定位。同时,也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上位法的修改、废止情况,就我市已经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提出修改、废止的建议。
三、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包括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规范的主要内容、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立法依据等,有条件的也可以提供法规草案文本或者有关资料。
四、请以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并注明姓名(单位名称)以及联系方式。
五、提出立法项目建议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
通信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224005)
电 话:86661366
传 真:86661304
电子邮箱:ycrdfgw@sina.com
特此公告。
盐城市人大常委会
202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