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
2026年06月10日

老人参加免费体检不慎摔倒,责任谁承担?

□李丹 孙凯

为老年人开展免费健康体检,本是一件暖心举措。然而,当老年人在体检现场不慎摔倒受伤,责任该如何认定?

80岁的仇某在家人陪同下,前往某卫生院参加针对65岁以上老人的免费体检。在排队抽血时,仇某突然自行摔倒,头部受伤,于次日在家中去世。后家属诉至盐都区人民法院,要求卫生院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法院审理查明,该卫生院在活动中已采取多项措施:体检通知明确要求“行动不便者需有家人陪同”;现场设置了围栏、遮阳棚、座椅,地面整洁无隐患;安排工作人员引导秩序,事发时现场并无混乱。法院认为,仇某摔倒主要源于其自身身体原因,卫生院已尽到与其公益活动性质相匹配的合理安全保障义务,且家属未能证明卫生院存在过错或该过错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故判决驳回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而在另一起类似案件中,老人李某在参加免费体检时踩空摔倒,导致左髋关节十级伤残。盐都法院审理发现,组织体检的卫生院在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牌,未增配人员对高龄老人进行专门引导帮扶。尤其在李某摔倒后,工作人员仅将其送回家中,未及时协助送医,延误了救治。法院认为,李某作为高龄老人独自参加活动,对自身损害应负主要责任。但卫生院在事前预警、事中帮扶及事后救助等多个环节均存在不足,其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的扩大存在一定关联。最终,法院判决卫生院对李某的损害后果承担40%的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上述两案结果不同的核心,在于组织者是否尽到了“合理限度”内的义务。

对于公益活动组织者而言,安全保障义务并非无限责任,关键在于是否针对服务对象的特点(如老年人)履行了与其能力相适应的风险提示、现场管理、人员帮扶及应急准备等责任。只要措施合理到位,即无需为不可预见的突发状况或主要由参与者自身原因导致的损害“买单”。另外,参与者自身需对活动风险有基本认知,合理注意自身安全;家属对高龄老人也应尽到充分的陪伴照料义务。

法槌响彻村大院 普法深入田埂间 不懈努力找到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