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戴军 徐武江)6月1日起,《江苏省12345热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由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31日通过,是全国首部省级层面出台的12345热线领域法规,为进一步规范热线运行、提升服务群众和企业质效提供了法治保障。
《条例》明确,12345热线是依托12345热线电话及配套设置的网站、移动客户端等渠道,专门接收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建议等非紧急诉求的公共服务平台。热线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秉持接诉即办、依法依规办理的工作理念,着力推进规范运行、强化数字赋能。
在职责分工方面,《条例》进一步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12345热线工作统筹规划、重大事项决策以及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置;热线主管部门负责热线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各承办单位依法依规办理各类诉求事项,对办理结果负责;热线工作机构具体承担诉求接收、记录、即时答复、派单、督促办理、回访以及热线数据汇总分析等工作。
在诉求办理方面,《条例》对受理、派单、办理、督办等环节作出规范。对于咨询类诉求,能够即时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即时答复的以及求助、投诉、举报、建议类诉求,统一形成服务表单,派发至对应承办单位办理。对紧急事项,即时转至110、119、120、122等相应热线;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信访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明确告知诉求人相应途径。
《条例》还明确办理时限: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咨询类诉求事项办理期限为3个工作日,求助、投诉、举报、建议类诉求事项办理期限为5个工作日,需要现场踏勘核实的复杂诉求,办理期限为10个工作日。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对派单责任作出细化,要求健全并动态更新诉求事项派单目录。对职责明确、管辖清晰的事项直接派单;对职责不清、需多部门协同办理的疑难复杂事项,通过协商、职责界定等方式确定承办单位。同时明确,应当由职能部门办理的诉求事项,不得派单至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办理。
在数字赋能方面,《条例》提出建设全省统一的12345热线一体化服务信息系统,推动与各承办单位、相关机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鼓励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拓展智能场景应用,并加强对高频诉求、共性诉求、风险性苗头性诉求的分析研判,推动从“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拓展。
《条例》同时强化诉求人权益保护和行为规范。诉求人提出诉求不受非法干预、威胁和打击报复,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等依法受到保护。同时,诉求人应当如实表达诉求,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不得无正当理由反复使用或者长时间占用热线资源,不得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江苏12345热线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数字化发展新阶段。下一步,盐城将扎实推进《条例》的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工作,持续规范诉求办理流程,全面提升热线服务质效,充分发挥12345热线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