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晓婷 郭昊宇)近日,在第2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大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旁听庭审。
原告系某知名除甲醛产品的商标权人,其品牌及包装装潢在同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被告某贸易公司在电商平台销售由被告某科技公司生产的除甲醛产品,该产品使用了与原告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并采用了相近似的包装装潢。原告认为两被告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庭审过程中,法官围绕争议焦点,有序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在查明案件事实、厘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法官耐心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商标不仅是区分商品来源的标识,更是企业商誉和市场竞争力的核心载体。”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盐城法院近年来审理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现场释法说理。
当天,该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还走访了辖区汽车试验场企业,围绕智能网联、自动驾驶测试等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难点与企业工作人员进行交流,现场答疑解惑,用专业法律知识为新质生产力发展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