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朱明贵 朱玉淋 刘天顺)为严防农业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安全,大丰区农业农村局在春耕生产关键农事全面启动前,以警示宣传、防范提醒、安全检查和组织基层沼气安全监管人员安全培训等形式,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加大农安监管力度,防范农业事故。
该局坚持党政同责,层层传递压力,加大基层一线防范农业生产事故的宣传力度,落实各镇(区、街道)职能部门及村组宣传主体责任,将宣传职责贯穿基层工作全链条,确保宣传内容家喻户晓。坚持源头管控,严禁各镇(区、街道)人居环境整治时使用化学除草剂清除沟河岸边杂草,避免造成河流污染;提醒农户谨慎在承包大田、拾边隙地、抗除草剂稻田进行化学除草作业,严防药液“飞防”漂移导致相邻地块农作物药害的发生。
针对现代农业生产特点,该局明确“飞防”主体报备制度。任何经营主体和个人从事“飞防”农事作业时,必须到所在村级组织报备,选择无风低风险气象条件下“控高”用药,防止药剂漂移。流动放蜂主体应落实相关安全放蜂要求,提前到周边3公里内村(居)、种植主体、农业部门报备,村(居)、种植主体、农业部门做好用药高峰期提前告知,保障蜜蜂安全。
在检查督促、警示提醒的同时,该局于4月2日组织基层农村沼气管理方面的负责人、管理信息员等开展以沼气安全生产使用、安全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培训,进一步增强专业人员的安全宣传、督查指导及应急处理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