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陶秋凤)日前,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批复,同意评定在施救落水群众过程中不幸牺牲的陈永泰同志为烈士。这位年轻的英雄出生于2002年5月,是响水县运河镇皂角村居民。2024年9月1日,他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为救助他人英勇献身,生命永远定格在22岁。
陈永泰生前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一家饭店担任厨师。2024年9月1日凌晨,他在东胜区三台基水库附近夜钓时,遇到一对因家庭琐事欲投河轻生的16岁双胞胎姐妹。当时警方已在现场劝阻,陈永泰也主动上前一同开导。经劝说,两姐妹情绪逐渐平复,放弃轻生念头。然而在返回途中,姐姐刘某不慎跌入河中。千钧一发之际,陈永泰毫不犹豫跳河施救。最终,刘某成功上岸,陈永泰却因体力不支,沉入水底,不幸牺牲。
“永泰10多岁就跟着我学厨,拿手的是淮扬菜。2024年3月,我俩一同来到鄂尔多斯打工。他非常听话、懂事,大部分工资都省下来给妈妈和妹妹。”在陈永泰的同乡兼师傅钱勇眼中,陈永泰善良热心,路上见到需要帮助的老人,总会主动上前。
去年,本报曾多次报道其事迹。如今,英雄的义举获得了国家认可。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相关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25年11月25日正式批复,评定陈永泰同志为烈士。
一位在外务工的普通青年,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用生命诠释了见义勇为的人间大爱。他的精神,在家乡盐城、在异乡内蒙古,都将被永远铭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