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
2025年09月17日

阜宁法院东沟人民法庭

另辟蹊径化解村企纠纷

本报讯 (张希青)“太感谢法官了!现在问题解决了,我们悬着的心也放下了。”近日,随着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的成功化解,阜宁县东沟镇某村相关负责人魏某向承办法官连声道谢。

原来,该村曾将村里200多亩集体土地租赁给某苗木公司经营,双方一度合作良好。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提前终止合同。根据双方签订的终止协议,该公司本应在约定日期前付清拖欠的10多万元土地承包金,并清理完土地上的苗木。然而,协议到期后,该公司不仅未能付清租金,还未及时清理土地上的苗木,严重影响了村委会将土地二次出租。在多次向该公司催讨承包金并要求赔偿无果后,村委会无奈之下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

受理案件后,阜宁法院东沟人民法庭承办法官深知该案既关乎村民利益,又关乎民营企业发展。如果简单一判了之,企业可能因资金链断裂而陷入更大的困境,村委会的胜诉权益也可能因执行困难而无法兑现。为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决定尝试进行调解。

调解中,承办法官首先采用“背靠背”方式,分别听取双方的诉求与难处。针对村委会,法官一方面肯定其诉求的合理合法性,另一方面也从判决容易执行难的角度,分析了企业目前困境以及促成双方和解更有利于快速回笼资金。对苗木公司,法官则严肃指出了其违约行为的法律后果,阐明了诚信经营对于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性。同时,法官还邀请镇、村干部一起参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的调解,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多次耐心沟通与不懈努力,双方最终就承包金支付、土地清理损失赔偿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至此,这起村企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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