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咏
抗日战争时期,新四军以钢铁般的意志和廉洁自律的作风,不仅成为华中地区抵抗侵略的坚强堡垒,更以严明的经济纪律和清廉形象,深植于民心。在盐阜大地这片被战火灼热的土地上,新四军通过制度构建、典型引领和军民同心三大维度,筑牢了经济领域的廉政防线。从制定惩贪条例到官兵同灶吃饭,从千里运粮不扰民到严查六元贪腐案,新四军以实际行动书写了“廉润盐阜”的革命篇章,为抗战胜利奠定了物质与道德的双重基石。
制度先行,筑牢廉洁防线
新四军自重建军部以来,便将经济纪律视为军队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1941年,面对日军扫荡和物资封锁,淮北苏皖边区经济极为困难。军部迅速颁布《财经人员守则》,以十条铁律严格规范财经行为,包括“不得接受商人任何礼物”“不准私自动用公款”“不私自经营商业”等具体条款。同年,盐阜地区出台《惩治贪污暂行条例》,明确规定“贪污满500元者处死刑”,甚至对“克扣军饷、盗卖军火者一律处死”,展现出对腐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这些制度不仅停留在文字上,更落实到日常管理中:新四军建立统一收支制度,实行严格的预算决算;推行私人财物登记与核查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贪污浪费。据统计,全面抗战期间新四军伤亡的8万余名将士中,共产党员占50%,团以上干部牺牲350余人,体现了领导干部的高度自律与奉献精神。正是这种对制度的严格执行,使新四军在极端困难的环境中仍保持清正廉洁,为根据地巩固与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典型引领,彰显清廉风范
制度是骨架,榜样则是血肉。新四军在盐阜地区通过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树立起廉洁奉公的鲜明旗帜。代军长陈毅与张茜结婚时,仅以“两个喜字、一碗面、稻草铺床”完成了终身大事,其简朴作风传为佳话。第1师师长粟裕更是严苛待己,严格要求后勤部门按标准供应伙食,所有客餐费用均从个人津贴中扣除。第3师师长黄克诚不仅严于律己,还经常深入基层检查后勤工作。一次部队配发的火柴用尽,他宁愿到老乡家灶膛借火,也坚决不动用权力多领一盒。在基层,第6师供给部部长李建模手握重金,却每餐与士兵同吃无油菜汤,被称为“布衣部长”。1944年,盐阜区高等法院秘书周子荫面对商人贿赂严词拒绝并立即上报,获得行署通令嘉奖,成为全军学习的廉政标杆。口中这些事例通过《抗敌报》《拂晓报》等媒体广泛宣传,让纸面的纪律变得有温度、可感知。新四军还通过戏剧、歌谣等文艺形式传播廉洁理念,使廉洁文化深入人心。
军民同心,廉洁根植于民
新四军的廉政建设始终与人民群众紧密相连,通过一系列爱民实践赢得了深厚群众基础。1943年冬,第3师第8旅执行运粮任务,主动奔赴千里之外自行运粮,坚决不征用民力。战士们纪律严明,饿了啃干粮,渴了饮河水,不取群众一物。有时夜间行军遇雨,宁可露宿屋檐下也不惊动百姓。第二天清晨,老乡们开门看见怀抱枪支坐在湿草堆上的战士,无不感动落泪。这样的场景在盐阜地区屡见不鲜。
新四军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陈毅听到开明绅士施文舫批评部队有欺压百姓行为后,立即核查并严惩了贪污腐化的区委干部谭启民,随后亲自赶赴20公里外向施文舫道歉。这种闻过则喜的态度深得民心。新四军光辉的战绩背后,是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与支持。他们为部队送粮送药、传递情报,甚至冒着生命危险掩护伤员。
“新四军的经济纪律和廉政实践是一个以制度为根基、以榜样为引领、以民心为依托的有机整体。它不仅包括严格的财经制度和惩贪条例,还涵盖领导干部的以身作则和军民之间的良性互动。这些实践不仅在抗战时期发挥了凝聚士气、保障物资、赢得信任的关键作用,也为今天的廉政建设留下了宝贵遗产。”新四军纪念馆副研究馆员陈宗彪指出,那段历史深刻揭示,经济纪律不仅是军队生存的技术要求,更是一种政治优势和道德力量。在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新四军以铁纪护廉的历史经验,尤其值得我们借鉴与传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