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军成
交通安全治理是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加强现代化交通安全治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特殊意义。加强交通安全治理是守护平安出行的必然要求、突出主动作为治理策略的题中之义、提高维护公共安全能力水平的重要保障。当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迫切需要创新交通安全治理方式手段,加快形成全社会紧密协作、联防联控的新格局。
在治理主体上,全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共治、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新格局。转变政府职能,由“全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扩大非政府主体参与治理的空间,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发挥多元主体治理优势,鼓励公众和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以优化整合职能为突破口,明确市政、市容、交通、规划、国土等各部门间的权力边界,制定科学的权力清单,推动地方政府将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社会组织作为公共事务治理中的重要行动者,在缓和社会矛盾、调动社会资源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在道路交通安全协同治理中,如医院作为交通事故应急响应的重要调配资源,对降低事故伤害发挥重要作用,学校和新闻媒体则担负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公民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责任,要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的决策与治理。公众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基础主体和核心客体,其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程度较深,不仅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参与者,也是道路交通安全的受益者,要不断营造“人人遵守交通规则,人人助力道路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协同治理的机制体系。在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法治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综合交通运输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稳步提升也离不开相关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治理法治体系。完善交通安全治理监督体系,加强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防止权力机关出现有损公民权利、国家利益或违法违纪的行为;加强人民群众的外部监督,更好提升公民自主参与程度。完善交通安全事故深度调查工作机制,建立重点事故全链条深度调查机制,通过事故处理、深度调查、隐患整改“一体化”闭环运作,全面构建事故预防“向源头防控转变,向行业管理延伸,向监管责任推进”的道路交通事故防控新模式。
在治理手段上开拓创新。加大治理装备技术投入和科研投入力度,不断提高治理工作科技含量和装备保障实力,提升感知、分析等信息化应用能力,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提供有力支撑。搭建数字化高清视频监控平台,推进社会化图像资源共享,推进公安交通安全管理视频监控和分析向智能化应用发展。以信息数据为依托,推动交通安全治理融入大数据时代。通过系统整合交通治理核心业务,开发建立公安交通指挥集成平台、路政管理系统、综合保障系统等基于不同业务需求的新系统,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治理核心业务的信息化支撑能力,打造更可靠、更高效的公安交通安全治理中心;探索构建公安交通管理大数据应用体系,更好地服务公安交通安全治理决策、业务监管等工作。以培养人才为重点,培养一批精通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人工智能领域且在交通管理应用方面具有实战经验的复合型人才。加强全警的公安大数据应用培训,不断提高民警大数据深度应用水平,推动公安大数据战略实施成果更早、更快、更好地服务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发挥公安大数据的最大效能。
(作者为盐都区交警大队楼王中队中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