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婷 陆崇明
案情简介:小赵和朋友小宫是某款游戏的忠实“粉丝”。2024年9月,为获得最佳游戏体验,小赵借用小宫的高级别账号进行游戏。在使用期间,小赵违规使用游戏外挂工具,并使用修改器类工具修改游戏数据,致使小宫的游戏账号被封号10年。2024年11月,小宫诉至响水县人民法院,要求小赵赔偿其经济损失4.5万元。
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小宫的游戏账号于2017年实名注册,2017年至2024年期间,小宫陆续向游戏账户充值4.5万元。
法院认为,本案中小宫将游戏账号借给小赵使用,双方成立借用关系。借用期间,小赵违规操作导致账号被封,给小宫造成实际损失,应对小宫的损失承担主要责任。小宫将实名注册账户出借给他人使用,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
关于案涉游戏账户价值,因小宫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实,法院综合考虑网络虚拟财产的类型,并结合游戏账户充值金额、原告对游戏账户的使用情况、网络运行规则及被封禁持续时间等因素,酌情认定小宫的损失为4.5万元,小赵承担70%的民事赔偿责任,向小宫赔偿损失3.15万元。
法官说法:在网络游戏虚拟环境中产生的虚拟财产,虽然是以数据的形式存在于特定空间内,但仍具有财产利益的属性,应予法律保护。在此提醒游戏玩家们,要遵守网络游戏规则,加强网络法治意识,合理、安全地享受游戏带来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