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
2025年03月12日

以法治之力守护最美“半边天”

——全市法院维护妇女权益工作纪实

□李建杰 李丹

近年来,全市法院高度重视妇女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创新工作举措,构建“立体保护+温情治愈+源头预防”妇女权益司法保障体系,以法治之力守护最美“半边天”。

强化保护 筑牢安全港湾

“他多次对我实施暴力殴打,我长期处于紧张、压力之下,甚至被医院诊断为中度抑郁症。”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面对家庭暴力,妇女如何勇敢说“不”?

2018年,女子鲁某与男子李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然而,结婚不长,李某经常因家庭琐事殴打鲁某,给鲁某造成了巨大的身体和心灵伤害。为切实保障人身安全,鲁某于去年3月向大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根据接处警登记表、门诊病历等,依法作出裁定,禁止李某对鲁某及其近亲属实施家庭暴力。同时,法官还向李某释明若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李某深刻认识到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威慑力,并承诺今后绝不实施家庭暴力。

雨中撑伞,雪中送炭。近年来,全市法院健全完善涉家暴案件的快速立案、调查、送达等工作,并对违反保护令的当事人依法采取训诫、责令罚款等司法惩戒措施,有力维护了受害妇女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

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共针对女性发出33份人身安全保护令,1则依法惩治家暴案例获评全省典型。

与此同时,全市法院持续聚焦妇女维权重点领域,依法严惩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犯罪、保护农村女性合法权益、公正处理夫妻财产纠纷、打击女性就业歧视现象、及时兑现妇女胜诉权益……穷尽一切措施,让妇女获得更多层次、全方位的有力保障,感受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注重修复 促进家庭和美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如何在家事案件中为妇女构建一个宁静祥和之家?

用情断好百姓家务事。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和为贵、调为先、重修复”的工作理念,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创新“诊疗室审判”模式,打造“情暖万家 ‘和’家幸福”“鹤万家”“茧爱”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品牌,在家事纠纷化解过程中,注重对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情感修复,传递司法温度。

王某和丈夫李某系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二人于2008年结婚,婚后育有三个子女。因王某认为李某对家庭不闻不问,缺乏责任感,故向阜宁法院起诉离婚。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从二人陈述的细节当中,感受到二人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且李某态度诚恳,双方并无不可调和的矛盾,因此决定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以此为双方解开心结、消除芥蒂。

“每一段婚姻都来之不易,在生活中要互相体谅……”承办法官一边从有利于婚姻家庭稳定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劝导王某多给丈夫一次机会;另一边建议李某多抽出时间陪伴家人和孩子,感恩妻子的付出、做好子女的榜样,在生活中给予他们更多的爱护。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三次开庭和数次电话交流之后,最终,二人的情绪均得以缓解,双方决定重归于好,继续维持宝贵的婚姻关系。

这是全市法院守护婚姻和谐的一个生动缩影。2024年,全市法院离婚案件数同比下降25%,1则经验做法入选新时代全国人民法庭建设典型事例。

此外,全市法院强化协同保护,与妇联、司法、民政、村居等建立“1+N”司法协作模式,出台关于加强家事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凝聚各方力量,精准化解矛盾,全力构建美好幸福的婚姻家庭关系。

做优普法 营造良好氛围

“感谢法官的耐心解答,这些法律知识对我帮助真的很大。”在市中院开展的一场维护妇女权益的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中,一位咨询完哺乳期劳动权益保护的母亲感慨道。

活动现场,市中院“法左情右”志愿服务团队将专业的法律语言转化为“屋檐下的知心话”,让保护妇女权益的法治观念“飞入寻常百姓家”。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近年来,全市法院在妇女节、反家暴日等时间节点,常态开展维护妇女权益专项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解答、普法讲座等方式,引导广大妇女学法、知法、守法、用法。2024年,全市法院累计开展涉妇女权益普法活动200余场,惠及群众逾11.2万人次,一堂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家事普法课程登陆全省名师空中课堂。

润物细无声。如今的黄海之滨,家事法官宣讲团奔走在田间地头,家事调解室扎根于社区村落,家事法律“明白人”活跃在街头巷尾。从“被动受案”到“主动治理”,从“个案审理”到“源头预防”,法治“保护伞”正让广大妇女拥有一片艳阳天。

手机扫码分享本文
图片新闻 没有下一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