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理论周刊
2024年12月23日

创新人大监督方式 着力办好民生实事

王永华

乡镇人大肩负着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监督权的使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切实做好地方人大监督工作,有利于乡镇政府依法行政为民服务、办好实事。近年来,东台市梁垛镇人大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践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进程中,围绕“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探索监督方式,靠实落实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监督实践举措,保证人大监督政府民生项目票决制行之有效,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及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取得新成效。

注重针对性,围绕政府民生项目规划提早抓监督。人大监督的目的是要求政府依法行政、恪尽职守,为民服务、为民谋利。坚持抓大事、议大事,是人大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原则。镇人大处在基层一线,始终坚持从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在监督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规划中尽可能地在事前介入监督,确保项目实施有针对性、科学性、规范性、可行性,实实在在体现有章可循。一是围绕满足群众需求抓项目规划。每年组织人大代表深入群众、联系选民、倾听民生、了解民意,看群众有哪些“急难愁盼”需要解决,哪些民生项目需要政府精准规划编排实施。二是围绕强弱项、补短板抓项目规划。每年组织人大代表、相关部门人员、村居主任召开座谈会,一起探讨民生领域相关事项,汇聚好民意民智,拓展好规划编排的广度。三是围绕财政量力而行抓项目规划。在镇人代会上,组织人大代表票决政府民生项目时,结合审议财政预决算报告,投票选定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集中反映群众意愿和要求,为项目实施依法提供保障。

注重透明性,围绕政府民生项目实施跟踪抓监督。镇政府实施的民生项目是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在推进项目实施建设中来不得半点马虎。镇人大要紧紧把握工作重点,把监督工作往一线走、实处靠,力求在监督政府实施民生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事中事后跟踪检查监督,确保项目如期实施、顺利建设,推动政府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落到实处。一是组织人大代表监督招投标。镇人大及时对每件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规划建设情况进行审议,参与镇招投标办公室对每件项目的招投标,实施现场监督,杜绝违规招投标现象发生。二是强化聚力推动,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促建设。每季度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一次民生项目实事建设视察活动,深入民生项目建设现场,实地检查施工建设情况,监督项目建设进度、建设质量、建设形象“三提升”。三是组织人大代表提建设建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听取选民对民生项目建设的意见,由人大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再由镇人大向政府交办,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让每个项目在阳光下实施建设。

注重系统性,围绕政府民生项目建设效果抓监督。镇人大要依靠代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搭建履职平台,调动人大代表参与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监督的积极性,提升人大监督工作的系统性,拓展人大全过程有效监督政府工作的广度与深度,把人大监督工作做细做实。镇人大推崇“实干、实绩、实效”导向,紧扣“常、长”二字,注重创新监督方式,健全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的监督机制和绩效评估验证机制,提升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效果。一是建立项目建设动态问询机制。每季度组织人大代表对政府推进民生实事建设情况进行视察、问询,查项目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查平时项目建设过程的“成绩”。二是建立项目建设考核制度。落实镇政府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政府实事民生项目建设情况,接受人大代表评议和满意度测评。三是建立项目建设监督平台。注重反馈结果抓效果,利用政务公开形式,向社会公布年度政府民生实事建设成果,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验证,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体现政府兴办的每一件民生实事项目有力度、深度、温度,都是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实事。

通过实践证明,乡镇人大应顺应新时代形势发展要求,做好政府民生实事建设监督工作,坚持认真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主线,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把握实事求是原则,勇于守正创新,探索监督方式,注重制度保证,从实靠实做好监督工作,保证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实际效果通过人大代表和群众检验,更好推动乡镇政府“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及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作者单位:东台市梁垛镇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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