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潘佳文 姜朋)近日,东台市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动物伤人引发的侵权责任案件。
据悉,丁某长期从事养殖业,李某系玉米供应商。2023年8月,李某陪同丁某将玉米搬运至仓库的过程中,丁某家饲养的烈性犬突然冲入仓库,对李某吠叫、撕咬,李某躲避不及,左手拇指一截被咬断,身体多处被咬伤。经鉴定,李某构成九级伤残。后李某诉至法院,要求丁某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调,引导双方进行换位思考。法官一方面从法理上向丁某释明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和赔偿标准,使其知晓应负的法律责任,理解李某的身心痛苦;另一方面,耐心与李某沟通,引导其从丁某的实际情况出发,降低心理预期,合理主张索赔数额。经过多轮沟通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丁某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案件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