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皋古平 记者 安瑞倩)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3部门印发的《江苏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苏建房管〔2024〕141号)文件要求,盐城启动限时装修改造补贴,进一步做好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工作。
据悉,在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置用于旧房(包括城镇住宅和农村住宅)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可享受本次补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向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补贴资金按照申请,先到、先审、先得原则拨付,用完即止。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申请补贴后退货,导致补贴额度或补贴基数发生变化的,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房屋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说明,撤回申请、返还相应已获补贴。
根据规定,同一套房不重复享受商务部门的家装家居补贴。补贴金额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详细信息市民可登录盐城住建公众号查询,或根据该公众号提供的各县区咨询电话进一步了解。
另外,在盐城市房产家居展销会期间,已经认购新建商品住房或新建商业用房的购房人请注意,需要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网签备案工作。若为现房的,需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进行额外购房补助申请;若为期房的,需待交房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在2027年6月30日前进行额外购房补助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