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蔚)近日,亭湖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案,为原告追回了拖欠已久的货款,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有力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被告朱某向原告蒋某购买了139万元的货物。因资金周转困难,2024年3月,被告就剩余尾款39万元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载明“在三个月内结清剩余欠款”。之后,双方约定还款时间虽到,但被告仍有27万元欠款未还。在多次追讨无果下,蒋某将被告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此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相比一纸判决,调解更有利于双方矛盾的实质性化解,同时也可促成双方继续合作。承办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向被告释明买卖交易中应坚持诚信原则,以及长期拖欠货款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朱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意在一年内分两期支付剩余货款,原告也表示后期可继续合作并免除了利息费用。至此,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案件得到了妥善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