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昕 倪士洋)“如你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依法对你司法拘留。”近日,盐城经开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当场履行给付义务。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民间借贷案,经经开区法院调解确认,被执行人王某差欠申请人张某借款本金10万元。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法律义务,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拘传到院。在法院执行谈话室,执行干警多次对王某进行劝导,但其坚称没钱、无履行能力,承办法官遂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看到法院对自己动真格了,王某顿时有些慌了,表示立马筹钱还款。经过一番筹措,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2万元,剩余款项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该案得以顺利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