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小档案
何同华,男,1965年9月出生,在基层工作40年,其中在司法所工作20年,现任盐都区司法局尚庄司法所所长。
何同华被大家亲切地称为司法所里的“老娘舅”,他指导参与农村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处理3000余起,曾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被省司法厅表彰为“江苏省人民调解防激化先进个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从农技人到司法所所长
1984年7月,何同华从盐城农业学校毕业后,先后担任过盐城市盐都区尚庄镇农技员、农科站长、农水助理等职务。2004年起,他担任盐都区司法局尚庄司法所所长至今。
新工作新挑战。为了更快地适应司法行政工作,何同华主动研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积极参加各类业务知识培训。他深知,要想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就要多跟群众打交道,要耳勤、嘴勤、腿勤,多听群众的话,多向群众请教,多往群众身边跑。为此,他主动向身边的人请教,向优秀的前辈学习,了解他们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经验,迅速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
敢于担当,维护一方和谐
何同华常说:“为保一方平安和谐,再难的事也要干!”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每年经他参与调处的社会矛盾和纠纷不计其数。
2016年9月,那场历经7天7夜的外省务工人员非因工死亡事故纠纷的成功调解,让何同华至今仍记忆犹新。在盐城市某建材厂打工的西南某省务工人员因病死亡,其亲属与死者所在的企业因丧葬费用分歧较大未达成协议,事情一度陷入僵局。
由于事情涉及跨省,加之调解双方因为语言交流不畅,调解工作也是艰难得很。但越是艰难的事越是考验调解人员的耐心和水平。何同华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以及换位思考的交心,经过多次做工作,终于拉起了双方的手,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并按死者当地的丧葬习俗,将死者送回出生地火化。来回五千多公里,何同华就这样靠着自己的担当,为自己的调解生涯写下了浓重的一笔。
真情相待,融化坚冰促回归
聊起刑释人员,何同华说过,自卑是藏在刑释人员心里的一座冰山,他们因自卑而难以融入社会。“我们做安置帮教工作,要给予这个特殊群体更多的关心关怀,尊重、鼓励和帮助刑释人员,用真诚感召他们,让他们重燃希望之火,真正回归社会。”
刑释人员王某因犯罪被判刑,妻子也与王某离婚了。王某刑满释放后,性格孤僻,很难与人沟通,何同华得知王某的儿子正在读中学,他多次跟镇教办和中学沟通,帮助孩子减免了学杂费,并一直与王某保持电话沟通,鼓励他要勤奋工作、认真干事、诚实做人。后来,王某筹措资金要在原地改建四间主房。当时,有关部门要收取相关费用。王某由于不懂政策,以为是有人找他麻烦,就扬言“谁要是找我麻烦,我房子不砌了,和他拼到底!”何同华听说后,立即找王某谈话,先后多次找村组、国土所、建管所,不仅帮助王某办理了旧房改建手续,而且在政策范围内减免了部分费用。王某对“老娘舅”非常感激,每次回老家,都会到司法所坐坐,找何同华聊聊自己的近况。
“时光飞逝,我已经在司法行政系统工作20年了!”回首往事,何同华感慨道。从接待群众法律咨询、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走访社矫安帮对象到调解群众矛盾纠纷,正是这些司法行政工作日常,彰显出何同华奉献基层司法行政事业,敢于担当、任劳任怨的为民本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