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华林 段永欣)为持续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环保法律法规意识,切实增强一线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更好地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确保生态环境执法卷宗质量,近日,大丰生态环境局邀请江苏涤非律师事务所束帅律师对《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以下简称“裁量规则”)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以下简称“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进行详细解读。
会议解读了“裁量规则”的目的依据、使用范围、裁量原则等内容。同时,结合日常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对调查取证的完整性、规范性给出精准的指导,并对“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中的条款进行解释说明,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对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认知,为执法人员充分彰显执法温度提供理论支撑。
下一步,大丰生态环境局将以“理论指导+案例分析”的方式定期组织培训,进一步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学法、懂法的热情,确保全体一线工作人员具备过硬的业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