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罗刚)近日,大丰区人民法院持续开展“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原告某新型装饰材科有限公司与被告朱某买卖合同案,被告向原告赊购装潢材料,原告多次催要货款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判决后,被告仍不履行,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当日,执行干警依法拘传被执行人,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不为所动。执行干警遂着手办理司法拘留手续。在信息采集完成后,被执行人突然转变态度,表示再想想办法。最终,迫于执行威慑,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3.8万元,案件顺利执结。
原告盐城某纸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射阳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王某加工合同案,被告一直拖欠原告加工款,且多次催要不还,原告诉至法院。经法院协调,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被告并未按约履行,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当日,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王某后,现场劝诫督促其尽快履行,并立即组织双方当场协商。在协商无果后,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拘传回法院。通过一番将心比心的谈话,被执行人感受到了执行的“温度”。执行法官趁热打铁再次组织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当场履行2.95万元。
此次集中执行共拘传5人、拘留3人,和解案件3件、执结案件3件,执行到位金额50.6万元。